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3月24日,记者从郑州市获悉,日前,《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印发,郑州市推出了一些列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投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评上星级 最高奖补50万

民营企业是郑州市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农业园区、休闲农庄等农业企业在促进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政策》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要求建设的生态农业项目,给予生态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政策》同时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运用贷款贴息、贴担保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贷款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科技研发等,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并且,《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程,对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于向上晋星企业,以补差的方式进行奖补。 

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 最高将一次性奖50万元

在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政策》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及冷储项目。加快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对民营企业开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秸秆青贮、仓储烘干、分装等初加工及现代农业物流所需相关设施设备等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工作,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对新获得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有机农产品(仅限中绿华夏认证)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宣传推介农业品牌,对参加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展台搭建费用给予50%补贴。

并且,支持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发展。扶持农业民营企业创新都市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培育和催生都市生态农业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创意创新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健康水产养殖及生物水净化新技术示范推广等设施设备建设,优先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土壤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离田秸秆回收利用的规模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此外,《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对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系统、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智能化生产、智能气象设施设备、设施智能补光系统、物理防控系统、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水质智能检测分析系统、鱼病远程诊断系统、池塘溶氧自动化控制系统、鱼塘电能监控优化系统等建设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 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

《政策》同时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采取先建后补、生态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运用好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全力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运营。

并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吸引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与国有、集体企业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

此外,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2019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完成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整体建设规划,规划保留村村庄建设规划,为民营企业投资乡村建设提供规划指引。鼓励民营规划设计公司参与乡村振兴设计和乡村规划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

增强对农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 设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建设基金

《政策》明确,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财政出资,增加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强担保实力,扩大担保信贷规模。落实风险补偿和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基金,由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运营。落实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资金用作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企业担保费和保费补贴等支持担保信贷政策要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给予补贴。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建立“政银担”合力支农、风险共担机制,增加银行对农业企业、小微农业和担保公司的授信力度,更好地支持农业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类专项基金实施。2019—2021年,每年市级财政安排引导基金20亿元,县(市、区)配套10亿元,撬动社会募资2—4倍,投资郑州市城乡融合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连投三年,三年郑州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拟达到300亿元,支持郑州市乡村振兴建设。

此外,《政策》明确将完善地方金融支农体系。组建郑州农业投资公司,作为设立其他农业金融业态的出资平台和管理机构,通过对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划转、以及逐步设立基金管理、小贷公司,完善非银农业金融体系。继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加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范围,探索农业企业资产保险,形成支持农业全方位发展的金融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