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乡村振兴”步伐,积极与基层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对接,吸纳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工作,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农户”的形式开展订单农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利用互联网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也应在“互联网+”的浪潮中承担重要责任。